買嗎納增值稅專家一贈一要繳解讀
时间:2026-09-05 19:35:40 出处:百科阅读(143)
我國增值稅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以來,买一赠一“視同應稅交易”規則的缴纳家解調整持續引發納稅人關注。針對“買一贈一”是增值否仍需按無償贈送計稅、總分機構貨物調撥要不要繳稅等高頻問題,税专記者采訪了財稅專家。买一赠一
什麽是缴纳家解“視同應稅交易”?它是指雖然沒有發生常規有償銷售行為,但依據增值稅法規定,增值需視為應稅交易繳納增值稅的税专特殊涉稅行為。

“買一贈一”不屬於無償贈送
無需按視同應稅交易計稅
在高頻問題中,有一個問題備受納稅人關注。缴纳家解即:促銷活動中涉及的增值贈品,是税专否需要按“視同應稅交易”計稅?
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解讀,判斷某項贈品是买一赠一否構成“視同應稅交易”,關鍵看轉讓是缴纳家解否屬於增值稅法規定的“無償轉讓”。在“買一贈一”銷售活動當中經常出現的增值組合銷售,贈品是因為購買商品而獲得的,所以贈品的價值實際上已經包含在價款當中,也就是說它實質上不是無償轉讓,在這種情況下,贈品不是應稅交易,不用繳納增值稅。
不過,如果贈品的取得與購買行為無關,例如消費者未購買任何商品就被送了贈品,則屬於無償轉讓貨物,應視同應稅交易,商家需要繳納增值稅。

同一納稅主體內部調撥
不再“視同應稅交易”
增值稅法規定,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轉讓貨物視同應稅交易,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繳納增值稅。那麽,如果隻是企業內部管理性調撥(比如調撥貨物),是否還需要繳納增值稅?
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表示,如果機構總部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,需要分別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。如果隻是內部管理性調撥,且資產仍歸屬於同一主體或沒有產生外部經濟利益,就不再視同應稅交易,無需繳納增值稅。李旭紅舉例,比如山東的一家公司把設備調撥到本公司的外地分公司,屬於內部管理性調撥,且資產仍歸屬於這家公司,並未產生外部經濟利益,因此不用繳納增值稅。
李旭紅指出,還有一種情況是由總公司匯總繳稅。法律規定,經省級以上的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批準,總機構可將全部分支機構的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合並抵扣後,統一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。
企業如何精準合規?
實務操作掌握三要點
在實務操作中,企業應如何準確適用增值稅法相關管理規定?李旭紅表示,企業至少應掌握以下三個要點:
第一,根據法律判定自身業務是否屬於“視同應稅交易”;
第二,根據法律去判定自身是否需要注冊為獨立的增值稅納稅主體,並弄清在哪個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;
第三,根據增值稅法的相關要求判定自身是否屬於允許匯總納稅的情況。如采用匯總納稅,企業應該在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。